2018年12月以来,从中央到各省、市,在准确把握“两个毫不动摇”的重大方针下,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举措。2019年5月31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正式出台24项政策举措,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
张磊,省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委员,河南民盟企业家联谊会会长
张磊委员经过调研发现,目前由于我省市、县民营经济自身综合实力的差异,其各行各业、产业领域的准入政策和体制模式的限制,导致仍有不少市、县民营经济在发展速度、规模、质量等方面滞后。主要问题有:
一、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两大支撑力量,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巨大推动力,也是企业长久稳定的基石。目前我省市、县的许多小微民营企业依靠所谓的资源、关系起步,发展模式较为粗放,科技含量低、技术落后,自身综合实力弱,发展模式采用模仿式或者模仿创新式,这种模式投入少,投资回报率高,但是这样的企业在市场上缺乏持久的竞争优势,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及可持续发展。
二、垄断行业设置门槛限止民营企业准入。调研发现,多个产业领域都对民营企业采取不同程度的“限制进入”政策。如:航空、通信、电力、铁路、水利等能源、资源行业;公共交通、自来水、天然气等公用事业行业;金融、医疗卫生等服务行业。有些地方和行业在市场准入、政府采购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公开性和透明度不够,甚至存在对民营企业歧视性和排斥性条款。
三、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有时得不到保障。2017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再次强调保护企业家财产权,有助于鼓励民间资本创业投资,增强企业家安全感。没有对民营企业财产权的强有力保护,就无法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更打击民营企业家的投资热情、创新精神。
张磊建议:
1.在新政策出台以后加大宣传力度,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把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纳入全省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的同时,多加强舆论宣传,健全完善企业家表彰奖励制度,激发企业家热情,帮助企业树立良好形象,营造尊重民营企业家的文化氛围;增强投资发展的信心
2.对出台的有关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进行全面深入评估,正确引导垄断行业发展方向;建立政策执行的评价、监督和考核机制,适时考虑引入第三方督导评估;向社会民众广泛宣传、准确解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执行率、兑现率,保政策不截留、不变形、不走样。、建立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让省工商联参与对政府相关部门评价,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
3.着力推动营造保护我省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良好环境,把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经营自主权作为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工作的重点,把落实企业产权保护、减轻企业负担、保护知识产权作为重要的工作抓手;把握好执法的尺度,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对涉案财产的处置,不能随意牵连合法财产即要严格区分合法财产和违法所得;适时成立民营经济服务办公室,及时处理相关营商环境问题;建立考核机制,落实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精神,对相关部门进行考核。
对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应依法依规进行补偿救济;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方面各环节,建立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长效机制。